那天,開完劇本會,回家走在路上就一直想一直想一直想,突然間……

一陣天旋地轉! (這絕對不是漫畫或小說或偶像劇的kiss情節所帶出的心理描述)

還來不及想,人就往地上撲,差點跟土地公親親了,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,就已經曉得……

 就算是天災來了,也先保住包包裡的電腦再說。

由於我奮不顧身的行為,竟感到腳踝一陣劇痛。

「有沒有怎麼樣?」

路上出現兩個好心的正妹,仗義扶起了我,但還來不及道謝,我就開始在檢查電腦了。(職業病和職業的動作已成反射,自己意志不能控制)

電腦看起來沒事,我就向漂亮的妹妹們道謝之後,這才發覺事情大條,我的腳真是痛得要死。

檢查了一下周圍,原來騎樓走道有個淺淺的高低落差,因為看起來不太明顯,那天又特別亮,所以看不太清楚。(所以我就討厭太亮嘛!)

這都是政府的錯,騎樓隨便人家要墊高就墊高,突然間又降低,是想殺人嗎?台灣也不過二千三百萬人,也不是真的很多好嗎?

幸好我年輕只是傷到腳,萬一別人受了重傷那還得了……(天音:別人是不會因為要顧電腦而重傷的)

總之,等我趕完稿,我就要去投訴!

 

但鞋子也是有錯的,既然沒有保護主人,那表示它要受到懲罰!

我決定要給它懲罰。(天音: 是趁機找藉口買新鞋吧!)

所以在下午又要開劇本會之前,就先去信義新天地的新光A8館,一連買了新的鞋子。

一共有六雙,三雙涼鞋(夏天快到了),三雙高跟鞋(天音:不是還腳痛嗎?)

其中有雙還要調貨,過兩天他們會送到家裡來。

犯錯的鞋子要關禁閉,所以要買新鞋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safangf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