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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個朋友說: 「工作上不能合作的人也不能當朋友。」

聽起有點現實,但想想又覺得實在有道理,工作的規範確實是嚴謹得多,也很切合我跟自己的朋友相處的結果,在跟朋友一起工作的時候,因為互相有瞭解,感覺也包容許多。

但能在工作中認得新朋友,實在很不容易,所以我一向珍惜這種感覺。

 

我記得在2002、3年左右,有新編輯打電話來自我介紹,內容都差不多,就是「我是尖端新的編輯,現在尹老師的部分由我負責。」來來去去,一天到晚換。

出版社改組很正常,但編輯一直換就有點記不清楚名字,不過因為也有一陣子沒合作,我不是很在意。那時林清介導演在大愛剪電視電影,我擔任老師的助理,他會一邊剪接一邊跟我說明劇本在拍攝之後變成影像兩者的差別,還有鏡頭的運用,有一陣子我大多在家裡盯著劇本跟電視比對。

 

大概是2003年底或2004年初,又接到新編輯林小綠的電話,包括她和她直屬C總編,我不認得也沒見過(不知道改組幾次了,因為沒合作項目,所以也不關心)。小綠聯絡的時候,我剛結束一個劇本的工作,有次她跟副理約我喝下午茶,後來副理克姊姊當面致歉,原來他們找我一陣子了,但他們內部的C姓總編不但沒有聯絡,反而回報作者既大牌難找、不接電話又難搞之類的事,我很意外,跟她不但沒有交情,沒有合作,而且還不認得這個人,目前她如此做的原因仍成謎。(就算拖稿,我也不會拒接電話,我認為沒必要)

 

是怎麼戳破她的說法呢?因為當時的副理克姊姊經過編輯小綠的面前,突然福至心靈問一聲:「如果想找尹晨伊我應該要怎麼聯絡?她通常在哪裡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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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在整理書籍內容,有讀者問十一月要出什麼書,預定是「好吧 誰教我愛你」的姊妹作,同樣地,在商周出版,是比較甜蜜的愛情小說,喜歡的人可以看看。

 

至於「惡魔的仙度瑞拉5」,如果來得及,那也許是在十二月,但我還沒寫好,所以我也沒法子確定告訴大家時間,一樣會在高寶的尹晨伊作品系列,之後預定接著出版新的輕小說系列,確定之後會說一下。

 

我能記起最早有關惡魔的仙度瑞拉的事,是當年毛毛找我談一件事。如果我記得沒錯,大概2004年?那時她是尖端的主編還是副總編?我已經忘了,如果常看我寫的雜文的人會發現,現在這個編輯劉小毛在商周文化,仍在合作,這次的「好吧 誰教我愛你」她還是我的責任編輯

那時毛毛和主管克姊姊一起來,毛毛說,她認得一個漫畫家,很會畫衣服,克姊姊說漫畫家長得很可愛,不知道有沒有可能跟她合作,我有沒有小說適合改編成漫畫,她們把漫畫家說得像天使一樣,現在大家當然知道這個漫畫家是三月兔老師了,當年她也還沒跟尖端簽約。我印象中,劉小毛曾是大然出版社的雜誌主編,林青慧老師和三月兔老師進入尖端就是毛毛當年提案的,但當時我認得毛毛和主管都不久,當時忙著做其他的事,也沒有太多的想法。

 

後來主管克姊姊提到尖端日雜的總編心如的弟弟很有才華,可以用一根毛線編出一件衣服,很努力要成為一位設計師,有一些挫折,那時聽了覺得很佩服而且有梗,古心如是一個漂亮的女生,這讓我開始有了惡魔的仙度瑞拉起始的想法,但只是想法而已,還不具體,後來就擱置。(這個可以用一根毛線編出一件衣服的人是「古又文」,他現在已經是新銳設計師了。)

 

我從二千年跟尖端首次合作之前是在希代高寶出書,現在很多編輯在書前面給我「暢銷小說作家」的稱號,但在以前,他們會替我冠上「暢銷愛情(言情、羅曼史)小說作家」,所以一直很感謝高寶二代老闆的栽培,在言情小說的全盛時代,首刷幾萬本都是常見的事,我恭逢其盛,是他們開展了我的眼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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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都有人問我,如果想投稿給xx出版社要怎麼投?某出版社又有沒有接受別人的稿子。這類問題在留言板裡有,在文章回應裡有,在fb粉絲團也有。

我就在想,幹嘛一定要投稿呢?發表又不是只有紙本出版一個途徑,現在很多數位出版的項目,可以自由自在地寫啊!!!!

不過,一定不接受我這種答案對不對?會想:「那妳怎麼要投稿?妳會寫免錢的文章嗎?」

咳咳! 請克制,我現在就在寫免錢不收費的文章,不是嗎……

況且有時候我不是不想回答,而是我真的不知道特定的出版社有沒有收稿啊!!! 

我這兩個月的新書,「惡魔的仙度瑞拉4」在高寶書版集團出版,

「好吧 誰教我愛你」在商周文化出版,

我也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公開徵稿啊!!!何況是二年沒合作出版小說的尖端。

其實我知道你們就只注意到作者的名字,也許沒看到出版社有所不同,所以沒關係。

但是,這種問題要去問出版社,不然你們就要看一下他們的網站有沒有公開徵稿訊息,就會知道了,這也包括之前出「純金貴公子」的尖端,也是一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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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主題充滿了怨氣,有沒有發現?

剛才我問編輯毛毛說,「我部落格要更新,今天讓妳想一個主題。」

於是她說: 「寫作是先想書名還是倒過來?」 

我回答:「我一向都倒過來啊! 這就是我的答案。」

她說:「那妳就這樣寫出來。」

劉毛毛最近為了幫我想新書名陷入地獄的輪迴中,充滿了怨氣,所以我就乖巧地在這裡承認了。

毛毛:「&^%$$^」乖巧,我看妳是囂張!

呵,其實正確的答案不是「倒過來」,我根本就不想書名,我確實寫小說都不定書名,因為我想不出來,但最後上巿時的書名確實我是是同意的沒錯。

 

書名其實也有流行的,書也是一種商品,書名也會有當時的流行,所謂的流行,當然是以暢銷為指標,如果作者有名,當然書名的影響會少一點,但也會希望有個好書名,但如果要推的新書是新作家,書名也程度上的差別,就變得更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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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毛毛說,她每回在書上面幫我放部落格網址時就會想,「這人從來不更新,我放這個幹嘛?」

為了幫助她,我就連續更新了這幾天,看看我有多麼勤快……

 

有可愛的讀者問,寫作時要準備什麼?我本來是看不太懂問題,覺得寫作時只要是清醒(也許有人不清醒也ok),然後帶隻筆或電腦?

但他又很仔細地問了一遍,就是像寫作時不是都需要紙ㄇ,那..老師寫作是用像B4紙那種列印紙ㄇ??還是打到電腦上再列印出來??」有興趣看原文的朋友可以在留言板上找找看。

 

既然是講到B4紙或是紙的規格,我猜這是有看過各家徵稿或比賽規格的讀者。(但感覺是漫畫的,小說徵稿的出版社比較少要求B4大小)

不過,因為這個問題其中內容是「問我」,那正確的答案是: 我目前寫作不用紙,我用鍵盤和電腦,如果寫好之後,檔案在線上就發給編輯了,所以用不到紙,編輯要不要列出來看,那就是他的事,所以沒問過。

 

格式和其他方向,今天也不討論,因為只有問紙嘛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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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作者就是創作者、著作者,私下大家自稱或是稱呼都是這樣說的,但出版社的主管都好客氣,見面時碰到或是介紹就稱作家,禮貌地稱「老師」。(不過跟我合作的都是朋友,都很親切地喊名字,比較少這麼喊)

 

前陣子有個出版社的主管打電話給我,問我最近有沒有空。

我很坦白地說,從現在到明年初的期都滿了。

 

很多大的出版商會從下半年開始做明年的預算,談明年要合作的案子,所以要決定新的計畫,大多也是下半年,也因此,有些新的合作對象和編輯找來的時候太晚,或是要交稿的時間太早,有一種緣分還沒聚齊的感覺,十分扼腕。

可能有朋友要問,那為何今年才出幾本書?

唉,我必須老實說,這就是這種工作奇怪的地方,也許一天到晚工作,但就是沒有進度,有時我就要卡到天荒地老。(應該不少編輯朋友看到會翻白眼)

 

回到正題,那個出版的主管也是朋友,所以就明說,他們還沒有案子,但有預定方向,覺得我是第一人選,如果我可以答應,那他們設定的那個方向的案子應該都可以放心大膽地去策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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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有一次下課,我在講台收東西準備回家,通常這時會有一些同學聚集到前面來,問一些問題,然後讓我近距離看看他們,我的眼睛畏光,教室都特別亮,我不是視力不好,但一般看不清學生長相。

在其他同學散去之後,有一個可愛的女生留著,她問我說: 「老師,我要怎麼讓出版社加我稿費?」

 

我怔了怔,那天上的是編劇課,這三個小時教的是寫故事梗概和怎麼寫分場表,這個問題是有點離題,可能是她調查過老師背景所提出的私人問題。

當然,我沒辦法回答這種問題,我也不想冒昧地問她是想從多少升到多少。不過……

恰巧當天有個朋友跟我去,他是某家出版社的總編輯。於是我就借力說: 「請問出版社在什麼時候會加作者稿費?麻煩解惑一下。」

 

答案大略是看作者表現,合作的時間長短,最重要的當然是巿場的號召力,也就是銷量,在商言商,出版社賺錢,作者也賺錢。

 

正常的狀況下,尤其是有雜誌連載的,會分成連載稿費和出書後的版稅兩方面來說,如果不出書,那就沒有之後的版稅可拿了,合約也分兩次簽,合約的部分就更細了,每個人都不同,不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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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很多人問我,「老師,我也想要當作家,我要怎麼做?」、「老師,可以寄我的稿子給妳看,好不好?」

我很少回答這樣的問題,因為我認為,不是寫得久就一定寫得好,我覺得不好也不一定是真的不好,我覺得好,也不代表一定可以出書,這都還是要出版社審稿通過的。

但現在有很多的發表方式,每個人都可以發表自己寫的文章,你可以自己開個部落格,也可以上popo網、晉江、起點等站登錄個帳號,就成為一個作家,成為作家很容易的。

如果上過我的課的同學,應該就有經驗,我上課時也不針對故事內容做修正,因為故事人人會編,每個人編出來的不一樣,也各有創意,只是技術上的問題,已故的徐天榮導演曾說一句話我覺得很有道理,他說人人都可以當編劇,就算不識字也成。也許有人會覺得很奇怪,但戲是以影像為主,要是說得清楚你的劇本,我想沒有紙本的劇本也是一種境界,反正觀眾只會看到成品,那是影像作品。

 

但文學作品就不太一樣,還是要寫出來,而且很有趣,每人對文字的領會程度不太一樣,所以同一本書,也許不同人看起來會有不同的感想,或許同一個人在不同時期看同一本書也會有不同的領略。

如果想要出紙本書,作者最先要注意的就是自己的原創性,也就是不可以抄襲,也不可以是同人作品。

我知道有很多人剛開始都從自己喜歡的作家開始學習,因為認同他們創造的人物,所以開始編他們的故事,但這個一般都是沒有出版可能的,因為故事人物的權利也在原作手中,除非你獲得原著同意,取得合約,否則不太能出書。

但如果你是自娛不想發表,那就另當別論,這也是文章標題是「投稿」最先要注意的一件事的原因。    尹晨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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